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公安机关深化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自然水域的野生河鱼。近日,兴隆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野生河鱼案,筑牢辖区禁捕工作的“防火墙”。
4月23日23时许,一对陈姓爷孙在辖区汝河境内利用“飞盘手抛网”在河内非法捕捞野生河鱼,辖区群众举报后被兴隆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陈某与其孙陈某文因嘴馋想打点河鱼食用,最终陈某文在网上购买“飞盘手抛网”在辖区汝河段进行非法捕捞白鱼、黄辣丁共计9条,净重150克,陈某及陈某文对自己用“飞盘手抛网”非法捕捞河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交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理。
下一步,平利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禁渔宣传,加大日常巡逻、河道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巡促改,以打促治,以实际行动织密百姓环食药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