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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我在岗丨白河交警夜查酒驾不松懈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14时2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五一我在岗丨白河交警夜查酒驾不松懈

五一”长假是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遏制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5月1日晚,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行动中,民警科学用警,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装备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逢车必查,一个不漏”,并对过往驾驶人及群众积极宣传“酒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当晚共查获酒驾3起,有效打击了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酒驾浓厚的整治氛围和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酒驾的认定标准:

一、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界定标准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中规定: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