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广东在《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对2021年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的表扬通报》上作出批示:“很好!安康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连续12年荣获全省优秀单位,成绩来之不易。望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文浩批示:“呈请张市长阅示,局领导传阅。”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的表扬通报》,对4个市级公安局和44个县分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予以表彰,安康市公安局被评为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优胜组织单位,连续12年获此殊荣,紫阳县公安局、汉滨分局、岚皋县公安局、石泉县公安局、宁陕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以张广东副市长批示精神为动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厅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追赶超越”工作部署,以争创新一轮市级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为法治公安、法治安康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