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缴448万余元,嫌疑人全部获刑!部督毒案宣判!
日前,郭某芳、邱某宾等12人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刑罚,全案判处罚金11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7万余元。至此,这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中由惠农警方抓获的12名嫌疑人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2020年国庆节期间,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宁夏、江苏、广东三省警方百余名警力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向目标地进发。凌晨2时许,三地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制毒窝点,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54名,捣毁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和制造毒品氯胺酮工厂各1处,缴获毒品氯胺酮30余公斤,制毒物品羟亚胺270余公斤、溴素800余公斤,制毒设备4套和大批制毒原料,扣押运输制毒物品车辆7台,收缴毒资70余万元,首要目标人物均落网,实现了全链条打击。
2019年下半年以来,由江苏籍犯罪嫌疑人郭某芳等4人出资,犯罪嫌疑人邱某宾等5人多次到惠农选址踩点,组织筹划在惠农区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羟亚胺。邱某宾经中间人黄某某介绍认识中间人杨某国,杨某国又介绍认识宁夏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控人魏某珍,魏某珍将公司2号车间和其兄魏某国的彩砖厂出租给邱某宾等人,并由杨某国负责安装了4套反应釜及相关化工设备用于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石嘴山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全市禁毒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侦办案件。通过侦查发现,江苏籍犯罪嫌疑人邱某宾、刘某勇等人长期密谋并从外地购进生产制毒物品设备及原料,将制毒工厂安置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魏某珍经营的化工厂车间内,并以每生产一吨制毒物品支付租金50万元的价格承租了魏某珍经营的化工厂车间。
2020年9月底,犯罪嫌疑人邱某宾、刘某勇等人在惠农区魏某珍的化工厂车间内生产出毒品氯胺酮前体,即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羟亚胺395.3千克。后邱某宾将其中部分制毒物品羟亚胺以160万元价格出售给广东籍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等人用于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剩余部分由邱某宾、王某等人运往江苏盐城准备再次出售。
收网时机渐渐成熟。2020年10月4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广东清远公安机关率先收网,将下线制毒团伙汤某某等人一网打尽。10月5日晚,惠农警方收网,将犯罪嫌疑人邱某宾、魏某珍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此案实现了对制毒犯罪的全环节全链条打击,上中下游制毒犯罪团伙被连根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