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严防涉爆安全事故发生,5月27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海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民爆物品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县局分管局领导、治安大队、督察大队负责人、涉及有爆破作业点的辖区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熊海波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发生涉爆伤人亡人案事件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要明确责任,不断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水平。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刚性制度,切实压实派出所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爆破作业视频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对危爆物品购买、管理、使用、运输等全过程全环节全流程动态监控、实时可控。三是要强化措施,常态化开展民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后,治安大队要抽调相关派出所专业警力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三个不放过”、“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开展一轮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到民爆库房必到、爆破施工现场必到、道路运输必查,彻底整治一批涉爆安全隐患,严查违规违法问题,严格落实工作闭环和责任闭环,确保隐患限期清零。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从严追责问责。督察大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大工作督察检查力度,发现检查整治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工作不落实的,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涉爆案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