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10时许,兴隆镇新场街村陈某报警至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掉到了自家院子里。接警后,民警迅速对该猫头鹰进行救助。
经查阅资料,被救助的野生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民警立即联系兽医对该猫头鹰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其有明显外伤。经过两天的悉心喂养及观察,民警发现该猫头鹰已恢复独立飞行能力,6月6日晚,民警联合兴隆镇农综站干部将该猫头鹰带至无人的山区放生。
下一步,兴隆派出所将持续加强与辖区“网格员”、“护林员”的双向联系,基层联动,大力开展对林区的巡查巡护,密切关注山区野生动植物生长环境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危害野生动植物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当好“森林卫士”,维护兴隆镇生态环境和谐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