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攻坚战,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深化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自然水域的野生河鱼。近日,兴隆派出所快速反应,快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2022年5月22日20时许,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反映,有人在新场街村河坝中下“地笼”捕鱼。接警后兴隆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当场查获谭某某在辖区汝河境内利用“地笼”在河内非法捕捞野生河鱼,民警现场扣押“地笼”一副,野生河鱼10余条,并将谭某某带回兴隆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初步询问,谭某某对自己用“地笼”非法捕捞河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交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置。
下一步,兴隆派出所将扎实开展重点水域禁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禁渔宣传,加大日常巡逻、河道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联合农业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以巡促改,以打促治,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