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河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白河警方提醒:非法电鱼行为不可有!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14时19分   来源:白河公安   作者:茅坪所 王定邦   【 字体: 】   

“警察同志,有人在电鱼,你们快来看看。”6月8日,白河县公安局茅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鲍家坡便民桥下河道内有人非法电鱼。接警后,民警立刻前往现场。

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民警鲍家坡附近河道内发现聂某等3人正实施违法电鱼行为,当场查扣了电捕鱼工具1套,查获渔物重约1.015公斤。随即依法将聂某、但某、马某3名违法行为人带回派出所接受审讯。

经审讯,三人对自己非法电鱼的实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电鱼行为不可有!针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一时口欲,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时,请积极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