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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依法对2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时52分   来源:城关所   作者:   【 字体: 】   

在“3.25”疫情防控中,紫阳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强化使命担当,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系列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案件快侦快破,依法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紫阳县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共依法办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46起,行政处罚52人。

6月8日,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未认真落实《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相关要求,承办婚宴酒席的锦悦酒店负责人张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同时对拒不执行《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紧急提示》相关规定,多次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举办婚宴实情的婚宴举办者王某某处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已被送往紫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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