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我县道路、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通畅率和城市形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镇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坪县城市执法局)决定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包括二、三轮车)等车辆(俗称“僵尸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镇坪县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公共地段(含楼道)等公共区域,各集镇主干道路。
二、清理对象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无牌或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锈迹斑斑、灰尘满车”等特征,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整治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10月底。
四、整治措施(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各“僵尸车”车主必须自行将车辆驶离;(二)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理驶离的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限时驶离;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者经通知未按期驶离的车辆,经拍照留档后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三)在实施拖移或统一停放过程中造成的车辆、随车物品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
五、后续处理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或者无人认领的车辆,统一销毁。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及时收储好个人车辆,以免被作为“僵尸车”清理。
举报电话: 0915-8820956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0915-8829847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坪县城市执法局)
镇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坪县城市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