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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共享单车撞人逃逸被处拘留10天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16时4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一提起交通肇事逃逸很多人都觉得只有开车才会遇到这种情况其实骑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发生事故后就跑了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022年6月10日11时20分许,陶某某驾驶共享单车沿汉滨区兴安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农贸巷路口处,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发生碰撞,致陈某某倒地受伤,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陶某某驾驶共享单车逃逸现场。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接警后,通过工作,于7月15日将陶某某查获。在证据面前,陶某某对自己驾驶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陶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过错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7月16日,公安交管部门对陶某某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不只针对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都不能擅自离开,应保护现场,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