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瓦庙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村组张贴发放《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通告》,广泛宣传““缉枪治爆” 工作,引导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上缴枪爆物品。7月20日,辖区群众贺某主动向派出所上缴一枚手枪子弹,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调查,贺某爷爷是一名退伍军人,其在打扫清理房间时发现床下压着手枪子弹一颗,贺某想起民警曾到家开展涉枪爆宣传,便主动到派出所将子弹上缴。民警对贺某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工作给予表扬,希望贺某能带动身边的家人和群众积极宣传缉枪治爆政策,营造全民参与缉枪治爆的浓厚氛围。
警方提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居民家中如有枪支弹药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经查获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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