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提升工作纪律的通知》,就严明创文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创文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各项创建任务提质增效,提出“八个凡是八个一律”要求。
凡是承担创文工作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和“四个亲自”要求履职不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文工作决策部署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因责任未夯实、履职不到位导致所辖或所监管的实地测评点位未按期达标,影响创文工作大局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点突出问题,相互推诿,敷衍了事,引发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因职责交叉或权属划分尚需明晰,但市、区已明确具体单位牵头实施,仍推诿扯皮,造成管理盲区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凡是市、区督办的重点任务推进不力,或同一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被多次督办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凡是挪用、截留、挤占创文工作经费,或以创文名义乱发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创文工作,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教育引导市民群众全力支持、积极参与。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干部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八个凡是八个一律”纪律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