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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公安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15时3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8月6日晚涧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涧池法庭前面一块田地上发现一只长相奇怪且受伤的“大鸟”因担心它的安危请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看此鸟羽毛为白色黑色喙部细长头部、喙尖和双腿皆为橙红色正蜷缩在田坎上缓慢挪动疑似受伤通过仔细辨认确认此鸟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腹部有比较明显的伤口


为避免朱鹮再次受伤,民警随即联系医务人员将其伤口清洗消毒后带回所内,当晚定时进行照料,并于次日一早移交县林业救助站作进一步救治处理。


民警提示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