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日,一参加小型汽车科目一考试的学员在考试中利用电子设备作弊,被白河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该学员被取消考试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当日上午10时许,大队车管所在组织机动车驾驶证人员进行科目一考试过程中,监考民警对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巡考时,发现一男子神色慌张,行为举止异常,凭借监考经验,民警初步判断这名男子有作弊嫌疑。随即对该名考试人员进行检查,当场从其身上发现针孔摄像头、耳机等作弊工具,考试民警立即将该考试人员带离考场。经调查询问得知,学员祝某因担心考试不合格,便利用电子设备与朋友“里应外合”作弊,不料被监考民警抓了现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白河交警提醒
在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时,切勿依靠任何作弊工具,绝对不要相信其他渠道和方式的“交钱必过”“高科技手段包过”等所谓的便利途径考取驾驶证。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备考,交通安全知识才能真正地入心入脑,这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