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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获安康市“七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09时2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日前,安康市委、市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对“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各行各业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石泉县公安局被评为安康市“七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公安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连续10年荣获“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核优秀公安局”、连续5届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等殊荣。

在推进“七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中,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公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实施 。严格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常态运行“巡驻法制员”制度,为16个所队配备23名法制员,严格行政案件“五级”审核,同时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确保公安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严厉打击非法阻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先后梳理事项清单274项,平均每年为群众服务达40000余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执法普法的主力军作用,狠抓民警素质提升,推进全警学法用法,截至目前共有180名民警取得初级执法资格,10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4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安执法主体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强化普法宣传,在“110”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公民法治观念和社会法治意识,同时也增强了公民对公安执法的理解,增进了警民之间的互动,融洽了警民关系。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公安队伍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