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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10时10分   来源:东木所   作者:   【 字体: 】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东木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欧某某行政拘留10日。

8月11日晚22时许,东木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肖某报警称:欧某某酒后对冯某进行辱骂,并向他家阳台投掷酒瓶,使用斧头上门将冯某家大门砍坏,请出警处置。接到报警后,东木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辅警赶赴现场,发现冯某家阳台一地碎玻璃渣,房屋大门被严重破坏。民警随即到欧某某家开展调查,发现欧某某一身酒气坐在家中,民警随即将违法嫌疑人欧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约束醒酒。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欧某某对自己酒后辱骂冯某,向其家阳台投掷酒瓶,使用斧头上门将其大门砍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欧某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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