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三季度第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查,市公安局各部门新媒体账号运营管理相对规范,能够做到按时更新;部分县分局存在子栏目更新不及时、公众号子栏目链接失效无法打开等问题;3个单位不经过审批报备程序擅自开通视频号;2个政务微博账号点赞与政务无关内容。
二、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已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市局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夯实责任,切实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到位,确保全市公安新媒体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