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积极创新宣传思路,采取“点、面、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宣传发动,为推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守主阵地,全面加强“点”上宣传
一是突出重点路段宣传。在城区和乡镇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场所单位张贴宣传海报,依托一村一警,发挥宣防“桥头堡”作用,广泛宣传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截至目前,共张贴横幅及宣传海报500余处。二是突出行业场所宣传。在全县所有宾馆旅店金融场所等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百日行动”相关宣传标语,积极发动行业场所在客房摆放公安工作宣传桌签;在辖区网吧设置“百日行动”宣传屏保和桌面壁纸,实现宣传工作多维化。
利用新阵地,全面加强“面”上宣传
一是开展街面宣传。组织民警在小河口广场、汽车站在人员聚集场所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内容和法律法规知识。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走街串巷开展宣传,广泛动员辖区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流动”宣传。组织警务室民警到社区、村组以开展“院坝会”“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内容,增强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利用村民赶集日等,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关键部位的宣防力度,对学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老人等易涉诈高危群体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创新微阵地,全面加强“线”上宣传
一是强化“微”宣传。利用“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平安岚皋抖音号以及岚皋县融媒体中心视频号等自媒体宣传阵地,以图文、海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策划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常态化展示“百日行动”的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发布相关信息100余条。二是强化传统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通过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阳光报、安康日报、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等媒体展播、刊发各类公安工作信息60余篇。
下一步,岚皋公安将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提升“百日行动”的覆盖率、知晓度,打出声势、宣出氛围,全力保障辖区治安稳定,全面维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