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14时10分。
违法地点: 210国道1362公里处。
违法行为: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01日14时10分,刘某驾驶陕BX75XXX轻型厢式货车(危险品车),行驶至210国道1362公里处,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拦截,驾驶员实施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罚款100元整、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约谈,通报所在公司。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时50分。
违法地点: 210国道1362公里处。
违法行为: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09日10时50分,张某驾驶陕D99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车),行驶至210国道1362公里处,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拦截,驾驶员实施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罚款100元整、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约谈,通报所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