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益保障抚民心。按照“原籍管理地和林、社区服务房和人”的思路,划分并明确两地的管理服务职责。在搬迁群众的“居住簿”上载明,原居住地基本权益全不变”,即搬迁群众原有土地承包权益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政策权益不变;特别还明确在安置区居住1年以上的搬迁群众,可参加安置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让搬迁群众吃下迁出地和迁入地权益双保障的“定心丸”。
(二)服务保障稳安居。群众持“居住簿”即可享受子女就近入学、医疗报销、养老保险参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创业就业培训等多项服务。长安镇搬迁户王大胜患肺癌,民警在走访入户宣传“居住簿”政策时,及时联系社区干部汇报党委政府,为其发起社会救助,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县委书记亲自为其颁发“居住簿”;白果社区搬迁户吴高友患有精神疾病,社区民警协助其办理低保,避免了“办事多头跑”,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广佛镇以“居住簿”为支撑,通过划分“小菜园”,解决群众吃菜难的问题。老县镇以“居住簿”为抓手,统筹搬迁群众就业稳增收,优先保障持“居住簿”群众到社区工厂、茶旅企业就业务工,城关镇统筹实际情况,为“居住簿”群众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一千余个。截至目前,全县通过“居住簿”制度解决大病救助百余起,实现就近入学两千余人,优先保障就业一万余人,一批关系群众民生福祉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通过实施“公里居住簿”登记管理制度,有效破解农村人口管理的现实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搬迁群众“原籍管不上、住地管不了、服务没保障”的现状得到彻底改善,强力推动各项惠民政策和搬迁后扶工作落实。新型的人口管理模式,从管理和服务中切实让搬迁群众感受到归属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平利得到有力践行和生动实践,真正实现山区群众“移得出、稳得住、住得下去,才能安居乐业”的目标,为平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