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当前安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减少交通违法和杜绝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康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成果,助力安康顺利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现就扎实开展安康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严管、严查、严治、曝光”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安康中心城区汉滨、高新、恒口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园、医院周边道路,316国道中心城区过境段沿线。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违反禁令乱停乱放,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和群众出行。
2.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行车,斑马线不主动礼让行人。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逆行,驾驶员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红灯时车辆越过停止线。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随意闯红灯、横穿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不文明行为。
三、整治举措
1.严管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通行秩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一盔一带”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等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实行“4+N”工作法,现场开展学法、集赞、劝导、罚款等教育处罚。
2.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收缴的一律收缴、该报废的一律报废、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罚款的一律罚款“七个一律”工作制度,引导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3.严治机动车违法停车。在严管街违法停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拖移,在禁止停车路段、时段违法停车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告知未在10分钟内驶离的一律予以拖移。
4.持续开展警示曝光。对违反“一盔一带”、文明礼让和违法停车行为人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同步抄告市创文办和所在单位。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