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城关镇何某在家中接到一位自称安康市公安局民警电话,称何某涉嫌洗钱,需查询何某银行交易,要求何某将资金转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何某被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方式诈骗现金7.6万元。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里,按照诈骗分子语音操控,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诈骗套路
1、实施诈骗过程中,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不能挂掉电话,不能和别人透露谈话内容,寻找隐蔽的地方通话,为受害人转接所谓当地公安局电话,实质是诈骗团伙串通好的另外一个电话,让受害人完全处于被诈骗分子电话操控状态;
2、添加受害人微信、QQ,发来虚假的警官证、逮捕证、通缉令,致使受害人陷入心理恐慌;
3、要求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制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让其将所有钱转入一个银行卡内,并在软件内填写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填写完毕,受害人卡上的资金已被转入对方所谓的“安全账户”,诈骗完成。
警方提示
1、如遇诈骗,第一时间请拨打“110”报警电话咨询、求助;
2、凡遇到通过网站或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等都是诈骗;
3、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4、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泄露给他人;
5、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预警功能,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