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岚皋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康渝高铁(岚皋段)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07时5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岚皋县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城关镇爱国村、城北社区、东坡社区、四坪社区、肖家坝社区、永丰村,滔河镇柏坪村、车坪村、葵花村、联合村、泥坪村、漆朳村,佐龙镇蜡烛村、马宗村、长春村部分集体土地(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7.2615公顷,其中:旱地0.8258公顷、果园0.1028公顷、其他园地0.1193公顷、乔木林地5.0724公顷、灌木林地0.1354公顷、其他林地0.0622公顷、其他草地0.0096公顷、农村道路0.1208公顷、建设用地0.6408公顷、未利用地0.1724公顷。

集体土地7.0284公顷:城关镇爱国村0.3651公顷、城北社区1.2877公顷、东坡社区 1.1165公顷、四坪社区0.2056公顷、肖家坝社区0.5813公顷、永丰村0.0522公顷,滔河镇柏坪村0.9629公顷、车坪村0.0907公顷、葵花村1.0477公顷、联合村 0.0881公顷、泥坪村0.0967公顷、漆朳村0.3654公顷,佐龙镇蜡烛村0.0982公顷、马宗村0.2037公顷、长春村0.4666公顷。

国有土地0.2331公顷:安康市公路局岚皋公路段0.0607公顷、岚皋县水利局0.1724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新建安康至重庆(岚皋段)高速铁路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建设活动。因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8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3年2月13日至5月31日由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岚皋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和城关镇、佐龙镇、滔河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织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岚皋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