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2月14日20时52分,袁某饮酒后(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陕GJW***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岚皋县佐龙镇南正街向佐龙村方向行驶时,在本县211国道1081公里450米处,被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2月9日19时49分,李某饮酒后(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0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陕GZZ***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向城关镇肖家坝社区方向行驶时,在本县富民路处,被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