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总林长签发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林长令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
全市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巡林,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各级应急、公安、林业、气象、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护林员、网格员要全天候开展巡林巡护,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市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广大人民群众防险、识险、报险、避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护林防火的浓厚氛围。要把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处理曝光力度,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目的。
三、加强隐患治理
要坚持全覆盖、严排查、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域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治理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四、严格火源控制
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规定,从严控制野外用火审批,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要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全面落实监护人、监管人责任。全市124处“防火码”卡口要全面启用,对进出卡口人员实名登记。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站点,切实堵住各类火源火种进山。
五、做好应急处置
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每日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火情处置高效。要加强防扑火物资储备和维修保养,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扑火技能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集结、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严肃追责问责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各级林长考核体系。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县(市、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及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