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美丽宜居县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整治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
二、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二)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行车,斑马线不主动礼让行人。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逆行,驾驶员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红灯时车辆越过停止线。
(四)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随意闯红灯、横穿公路等不文明行为。
(五)对擅自设置、撤销临时停车泊位或设置障碍影响临时停车泊位正常泊车的,一律强制取缔并依法处罚。
三、整治举措
(一)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应规定处罚。
(二)严治机动车违法停车。在严管街及其他禁停路段、时段违法停车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拖移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三)持续开展警示曝光。对违反“一盔一带”、文明礼让和违法停车行为人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同步抄告所在单位。
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广大群众既是参与者,更是受益者。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行车,共建共享文明规范、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