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安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广东同志,在市公安局《“警民共建一家亲”深化年工作专刊》第5期上,对镇坪创新推出“法务警官”制度予以批示肯定!
下一步,镇坪县公安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以张广东副市长批示精神为动力,以更高工作标准为鞭策,紧紧围绕市局党委“警民共建一家亲”为民实践活动和重点项目“警长制”工作要求,再添措施,健全机制,细化落实“一企一警”“一企一策”,打造主动服务新阵地、赋予依法服务新内涵、提升公安服务新成效,全力为项目高质量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镇坪公安智慧和力量。
今年以来,镇坪公安围绕全市公安工作“一条主线、两个载体、六个维度、十大现代体系”总体思路,聚焦市局党委“警民共建一家亲”为民实践活动和重点项目“警长制”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县域实际,重实效、出新招,全面推行“法制服务警官”制度(简称“法务警官”),细化落实“一企一警”“一企一策”,打造主动服务新阵地、赋予依法服务新内涵、提升公安服务新成效,奋力推动省市县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坚持“重点包抓”项目化,凝聚组织推进强大合力。强化组织促推进,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帮扶清单》,建立“三清单一台账”工作机制,健全“法务警官”沟通对接、法制宣传、警务保障、隐患治理工作制度,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三个年”动员部署会议、“法务警官”启动仪式、警企共建座谈会,全面推进落实项目企业“法务警官”制。紧扣重点建体系,对全县重点项目、规上企业和限上商贸业进行全面摸排梳理,从项目企业性质、状况、运营等方面综合研判,明确护航重点,确定重大项目企业16个、重点项目企业25个、一般项目企业35个,分别由班子成员任“片区项目企业警官”6个、中层领导任“重点项目企业警官”17个、民警任“辖区项目企业民警”76个,构成三级“法务警官”责任体系。凝聚合力抓落实,坚持警务前移、服务前置,片区警官综合协调推动,项目企业警官各负其责,辖区联企民警日常落实,形成三级合力推动重点治理,对“项目警官”和“联企民警”职责任务、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设立项目和企业警务室1个,形成4项制度58个具体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有效解决“怎样服务、服务什么”的问题,依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公安服务项目企业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新阵地。
二、坚持“法务警官”常态化,助推精准服务落实落细。通过构建三级“法务警官”责任体系,推动“法务警官”到重点项目企业报到打卡,建立“项目企业警官”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片区项目企业警官”按季度到片区指导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协调片区涉项涉企问题治理;“重点项目企业警官”按月了解掌握项目企业周边及内部治安状况和实际需求,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辖区项目企业民警”依托警务室等,日常化、全方位开展基础工作,落地落实职责任务,将公安服务保障主动延伸到项目企业发展之中。截至目前,全局6名“片区项目企业警官”、17名“项目警官”、76名“联企民警”,相继进驻16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和60个规上、限上企业,打通服务保障项目企业经营发展“最后一厘米”。
三、坚持“法制宣传”全员化,营造警企共建浓厚氛围。由“项目警官”“联企民警”具体统筹负责,结合包抓重点项目企业和营商环境,通过“一企业一展示”“一重点一宣讲”等有效方式,确保全员覆盖。精准式宣传,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经营中涉及的产权保护、民爆管理、安全生产、内部安保等法律法规,定期送法上门,提升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贴切式教育,加强对企业员工自身安全防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切身利益相关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员工防范能力;网络上引导,运用“云端警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推送涉企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全面提升项目和企业安全防范水平。截至目前,开展进项目、进企业法制宣传12次、专题讲座4场,利用“云端警务”向重点项目企业推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7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坚持“权益维护”实战化,提升服务保障整体效能。通过三级“法务警官”制度,做实警务保障,开通涉及项目企业警情“绿色通道”,全流程加速涉企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办快处。推进关口前移,主动走访了解项目企业需求,梳理意见建议 21 条,逐一落实改进措施,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办理行政审批等162笔公安业务,为项目和企业节约资金3万余元,更加高效优质的为企服务。加强多方联动,由“法务警官”牵头,组织项目管理、执业律师、商会组织、党政机关等成立联调中心,推动更多涉项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维护涉企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纾困解难。截至目前,组建涉企矛盾纠纷联调中心3个,摸排化解涉及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各类矛盾纠纷6件,为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坚持“隐患治理”精准化,维护平安稳定发展环境。加强警企联动联治,发挥“法务警官”职能作用,变“事后维权”为“事先预防”。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工地、厂区开展安全检查29次,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7处,不断加强项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坚决从源头消除各类安全风险。扎实开展治安大巡防,组建企业巡防队伍,强化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巡逻防控,开展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整治行动8次,适时组织实战演练,有效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充分运用公安提示函,对发现的行业领域乱象问题、监管漏洞,及时向项目和企业以及业务主管部门提示提醒,形成管理合力、联动治理,全力为项目高质量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