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个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努力为全县“城乡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月22日,紫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城乡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警长+法律顾问制”工作座谈会,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廖聪宣读了《关于推行2023年二十件民生实事“警长+法律顾问制”责任清单的通知》;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就城乡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治安环境保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城关派出所、县司法局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谭简强调,各相关镇、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个年”活动和推进“城乡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将“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行“警长+法律顾问制”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推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警务室建设,推行“警长+法律顾问制”进驻警务室,开展平安联创、治安联防、社会共治、法律服务工作;要强化涉企、涉重点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涉企、涉民生项目违法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深化公安、司法“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导专员聂蕊主持会议。全县城乡二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单位、相关镇负责人、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相关警种、派出所负责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同志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