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协商决定,并报请中共岚皋县委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
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书面听取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提案、社情民意、调研视察办理落实情况的通报;
四、列席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选举;
六、审议通过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九、审议通过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十、其他。
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