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群众、干部职工、驾驶员朋友:
大家好!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更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个人幸福。为全面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水平,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全县形成遵法守纪,相互礼让的和谐社会风尚,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规范有序停车:临时停放车辆,不堵占消防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长时间停放车辆,请就近前往停车场内有序停放。在道路上停车,请停在停车泊位内,不要逆向、并排停车,不要压停车泊位线,不要在人行道上停车,不要在急弯、学校、医院门前停车,不要占用多个停车位。非机动车、小黄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做规范停车的示范者。
二、提倡文明交通行为:牢固树立文明行车意识,坚持文明礼让、爱心互助、自觉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文明使用车灯,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三、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面行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开车打电话,主动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做到行车安全有序,驾车遵法守纪,做交通陋习的摒弃者。
四、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杜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强行强会、疲劳驾驶、闯红灯、违禁令、飙车等一切危险驾驶行为,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危险驾驶的监督者。
五、齐抓共管顺畅交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村、社区干部职工、沿街商户要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引导劝导干部职工、员工、顾客有序停放车辆,不私自占用机动车位,不在机动车泊位上摆放锥桶、非机动车及其他物品。主动打开单位、厂区停车场大门,为社会车辆提供更多停车便利,做路面秩序保畅的参与者。
交通安全系万家,文明交通靠大家。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交通法规需要大家共同来遵守,希望全县居民群众、干部职工做文明交通的示范员、监督员,对不文明、不规范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为白河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