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素养,近日,白河县公安局组织局属各执法单位及各派出所民警共40余人在白河县人民法院旁听了瞿某袭警案庭审。
2022年12月25日1时许,白河县公安局构扒派出所民警李某某、郑某某到构朳镇黑龙村处置警情时遭到瞿某阻碍,民警李某某在劝说制止过程中被瞿某辱骂、殴打,并且扯掉民警李某某、郑某某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扔向一边,造成工作无法开展及民警受伤。案发后,白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维权程序,对受伤民警进行慰问,并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3年4月18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庭审现场,旁听民警认真聆听公诉人及辩护人的陈述、举证、质证,认真观看了现场执法视频证据,通过近距离感受庭审氛围,更加深刻体会到执法过程中,规范的执法程序,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在庭审中的决定性作用。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当履职不可侵犯,法律权威不容挑衅,瞿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该案最终因瞿某认罪认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通过旁听庭审,增强了广大一线执法民警维权意识,坚定了大家依法正当履职的信心和决心,强化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下一步,在执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规范、文明、理性执法理念,不断提升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的能力素质,持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维护社会稳定,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