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犬是人类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乐趣。但是,当您在享受养犬带来的快乐时,如果不对它进行约束和管理,就会给周围的人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美丽和谐家园,规范养犬行为,特向养犬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0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做好养犬报备标识,给爱犬一个合法的身份。
02按照犬类防疫相关规定,定期为爱犬接种狂犬病疫苗,定期进行常规检查,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关爱犬只健康。
03携犬外出要牵绳,由成年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给予爱犬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乱叫影响他人。随身携带垃圾袋和清理工具,及时清理爱犬粪便,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
04不携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残障人士携带辅助犬除外),不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
05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请对您的爱犬一生负责,善始善终,不遗弃,不抛弃,不让其成为流浪犬、无主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倡议,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为文明、和谐的幸福安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