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高峰期间,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高新区汉江路与秦岭大道十字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道路中央,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经询问,该车辆因故障已无法启动,且伴随有阵阵焦臭味,车主已经慌乱得手足无措。民警随即让驾驶人转移至安全地带,迅速检查车辆,查找疑似起火火源位置。当掀开车辆引擎盖时,伴随着滚滚浓烟,民警发现车辆引擎已然起火。
情况刻不容缓,执勤民警毫不犹疑、立即分工,一人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分流来车,防止发生事故。一人拿起警车中的灭火器,顶着滚滚浓烟,将明火扑灭,又对自燃车辆反复检查,彻底消除了隐蔽火源。确认安全后,将自燃车辆推至路边等待救援,恢复了道路畅通。因抢救及时,为该车车主挽回了数万元经济损失。该车驾驶人对高新交警的火速救助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交警提示:随着天气变化气温升高,车辆自燃隐患逐渐增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务必要定期检查车辆维修保养状况及各项安全性能。尽可能在车上放置灭火设备,且要将灭火设备保证在有效期内。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汽车冒烟、有明火出现的话,不要惊慌,立即靠路边停车、熄火断电,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