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城区金融路实行双向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改善路面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城区金融路实行双向通行,并就相关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城区金融路实行双向通行,原单行措施即行废止。
二、金融路严禁所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区域长时间停放,违者按违法停车处理。
三、严禁大、中、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7座以上(含)面包车型、渣土车、工程运输车违反禁令通行。
四、凡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驾驶员、公职人员、党员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处罚结果向纪委监委抄告。
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