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076/2023-0103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公通字〔2021〕4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14时42分 |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聚焦“全市公安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服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专题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推进。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服务工作,2月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在全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对抓实便民利企服务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并将推出更多“放管服”改革举措作为市局党委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和追赶超越重点任务进行部署。3月9日,张维护副市长在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强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底,分管领导召集市局教育整顿办、市局改革办与相关警种部门沟通,酝酿谋划。4月下旬,市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服务座谈会,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警种部门献言献策。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安康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征求意见稿)》,经过责任警种部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反复斟酌考量,不断修改完善,4月27日,市局专题审议通过《安康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专门以正式文件下发,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安康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的推出,既是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更是护航和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的落实落地落细。
一要对标对表落实。凡是便民利民服务18项措施范围内的事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增加其他手续,不得在规定时间拖延一日,切实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各责任警种部门要将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量化工作标准,为警种部门民警和县分局及基层所队具体实施提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要围绕新出台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抓紧时间、加强学习、熟悉要求、掌握标准,确保执行到位。
三要强化宣传推介。全市公安宣传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警种部门要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及取得成果,让老百姓知晓,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相关警种部门要分级分批抓好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培训,防止出现基层民警辅警“不清楚、不了解、不会操作”等问题。
四要督导检查问效。市公安局将落实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作为常态联动效能督察审计工作范畴,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问效。力争通过全面有效实施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开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安康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
安康市公安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
一、户政类(2项)
1、开通户政业务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凡6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办理户政业务的,可提供优先预约和优先办理服务,无需排队等候。
2、推行户政业务上门服务。积极为各类行动不便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办理户口、身份证等相关业务。
二、交管类(2项)
3、进一步缩短机动车迁出本辖区业务办理时限。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3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为减少群众等待,节省办事成本,交警支队车管所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24小时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结业务,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4、实行高速交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十个严禁”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查缉,严禁在高速公路收费出入站口封控拦截逢车必查;对重点违法车辆精准引导、精准查缉,严禁封控高速公路主线查车;必须按规定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亮证执法,严禁辅警单独执法;对小型客车、轻型载货汽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现场能整改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禁罚款处罚;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安装道路测速标识标牌、规范设置道路技术监控设备,严禁未经审核审批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快调快处快侦快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进度和结果公开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严禁超时限办结案件;对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和紧急民生物资保障通行、优先通行,严禁擅自增加门槛限制通行;积极耐心接受群众求助并高效妥善处置,严禁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文明接警精准处警,严禁在接处警过程中态度粗暴、冷硬横推拖;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按时限规范快速办理并反馈,严禁来而不查、查而无果。
三、出入境管理类(6项)
5、设立出入境“扶助群体窗口”。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及残障人士开通绿色通道,无需预约,随到随办。
6、增设出入境便民设施。设置无障碍通道、爱心等候专座等设施,在办证大厅内配备饮水设备、老花镜、雨伞、放大镜、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
7、优化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推行“全程导办”,由导办员对60岁以上有需要的老年人群提供自助设备指引协助服务,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可复用5年内证件照片,无需现场重拍。
8、实施容缺受理。对身份证以外材料不齐全的老年人可先行受理,随后2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寄或他人代为提交的方式补充申请材料。
9、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为证件办理人提供银行卡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支付缴费多种方式,对不会使用移动支付的老年人提供现金转换服务。
10、推行12367服务平台。对接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平台”,全天24小时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四、行业管理类(7项)
11、实行民爆物品业务办理提前预约和一张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民爆物品业务办理电话,实行提前预约和一次性告知服务。
12、缩短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办证时限及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对于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办理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同时可根据需要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13、缩短银行业金融营业场所审批验收时限。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办理,由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其中新建、改建许可审批和验收环节时限分别缩短5个工作日)。
14、缩短互联网单位网站备案审核时限。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站)备案安全审核工作,实行网上审核办理,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站)需要备案的,可直接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时限由21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不再额外发放《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证》,实行告知承诺制。
16、推行律师会见预约服务。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登记预约方式,全面推行“5+2”预约会见模式,提高律师会见率和及时率。
17、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法人,要及时建议有关方面做好人员调整和工作衔接等事宜,同时将情况告知涉案企业的主管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报警求助类(1项)
18、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诈”创建暨全面反诈行动,利用96110精准预警劝阻和常态化宣传防范,全力降案止损;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新动态、诈骗手法、规律特点、典型案例等,及时传授反诈防骗知识技能;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以及各派出所7×24小时为群众提供防骗反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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