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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一线的“拼命三郎”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15时5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堪当重任,冲锋陷阵,关键时刻站的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这是领导和同事们对郑时稳的评价,他也因此成为领导和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

郑时稳,男,汉族,现年29岁,本科文化程度,2013年1月份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至今,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工作中,他爱岗敬业、忠诚履职、热心为民,多次受到总队、支队、分局和大队的表彰奖励。

郑时稳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勤学苦练交通手势,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仔细揣摩同事化解执法矛盾的沟通方式,终于练就一身“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般过硬本领。上岗前,他总是认真整理自己的着装,指挥车辆手势标准、利索,对待交通违法当事人他总是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合理掌握执法尺度,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

在查处交通违法时,偶尔会遇到一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有的甚至扬言威胁,要求放行。遇到此类情况,他总能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地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虚心接受处理,并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因为严格执法是为了驾驶员和群众的安全着想。

2015年6月,郑时稳同志从执勤中队调至事故处理中队工作。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那颗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心和敢于拼命的劲头。在事故处理中队工作过程中,郑时稳刻苦钻研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汲取其他同志宝贵经验。一年来,郑时稳同志参与处理简易交通事故700余起、一般交通事故100余起、重大交通事故10余起,破获致人重伤逃逸案件4起,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一致赞扬。

2022年10月6日早8时许,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汉滨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受伤,肇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将伤者送至医院后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郑时稳和同事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由于事故现场无任何车辆脱落物,事故当事人也无法准确描述肇事驾驶人特征,案件侦破存在一定难度。为了能尽快破案,还当事人以公道,郑时稳同志克服案件无物证、证人少、时间紧的不利因素,上午走访调查摸排,中午查看监控分析案情,终于在当日下午16时,锁定了嫌疑车辆。经过进一步核实,最终确定电动二轮车和车辆驾驶人徐某为该案的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至此,该逃逸案圆满侦破,捍卫了法律威严,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28日,正值新冠疫情高发,汉滨公安分局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指挥中心反馈,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的网逃犯罪嫌疑人冯某在宁波市海曙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接报后,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民警前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对接,郑时稳同志主动请缨获准,当日便和同事们驾车前往,一路不停歇,日夜兼程,在4月30日将网逃犯罪嫌疑人冯某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带回汉滨公安分局接受调查,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

2023年2月19日早7时许,汉滨区关庙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郑时稳和同事们接手开展案件的调查勘察工作。为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在案件调查期间,郑时稳同志就案件侦查、民事调解同步进行的同时,对当事人亲属开展法律政策宣讲。通过细致的工作,不懈的努力,当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成功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事故当事人亲属被事故办案民警郑时稳同志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精神所感动,将一面印有“严格执法 公正办案”的锦旗送到郑时稳同志手中。

谁的青春不张扬?在不曾停歇的公安交管路上,郑时稳用青春年华书写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了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