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相关情况。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阳,省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禁毒总队总队长孙晓刚,禁毒总队政委王龙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发布处处长李惠主持发布会。
李向阳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提出一系列加强禁毒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禁毒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创新禁毒工作措施,有力遏制了毒品问题蔓延势头,有效减少了毒品社会危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我省禁毒工作多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陕西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李向阳通报,十年来,省公安厅不断强化禁毒工作的科技创新支撑,紧抓党中央决定建设国家毒品实验室的重大机遇,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国家毒品实验室陕西分中心并顺利投入实战运行,与北京、浙江、广东、四川4个国家分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区域毒情监测和毒品鉴定体系。十年来,全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07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55万名,缴获各类毒品6.72吨。十年来,全省共新发现吸毒人员6.2万人,处置强制隔离戒毒11.7万人次,处置社区戒毒2.9万人次,社区康复0.9万人次,三年戒断未复吸人员从2012年的2.19万人提高到2022年的8.13万人,翻了3番。十年来,全省近1.5万所学校在校学生接受了禁毒教育,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在我省注册率达99%,基本实现了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全面普及。十年来,全省有11个市(区)、1222个街道(乡镇)开展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3100余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与现有吸毒人员数配备比例达到1:20,有力夯实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基础工作。一是主动进攻、重拳出击,实现缉毒执法新突破。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扫毒害保平安”“肃毒害创平安”、全国百城禁毒会战、“净边”行动、“清源断流”行动等一系列声势浩大的禁毒专项行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果,缉毒执法工作由全国27位提升至全国第2位。不断完善打击制毒犯罪专案机制,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制毒犯罪活动,破获制毒犯罪案件79起,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172人,缴获毒品3.08吨。建立完善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在全国“红蓝对抗”毒品查缉大比武活动中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称号。积极探索物流寄递渠道毒品查缉模式,破获邮包贩毒案件284起,缴获毒品437千克。深入推进网络扫毒工作机制,破获了以“2017-229”案件为代表的一大批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着力强化毒品目标案件侦办,破获部级毒品目标案件116起,其中两起案件入选年度全国十大缉毒精品案件。精准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923起,铲除罂粟21.3万株、大麻6.2万株。严厉打击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易制毒化学品案件179起,缴获各类制毒物品487.5吨。坚决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涉毒犯罪,成功破获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205起、起诉“笑气”类案件61起,缴获以合成大麻素等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188千克。二是以人为本、科学戒治,探索禁吸戒毒新模式。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平安关爱”、“毒驾”专项治理等行动,全面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程,持续推动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场所建设及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国家禁毒办通报转发。全面加强吸毒人员发现管控力度,积极推广毒品毛发检测应用,投入4200余万元为全省155个市、县级公安机关配发毛发毒品检测设备,严格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近年来陕西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推动医疗机构申报吸毒成瘾认定,会同省卫健部门发布《陕西省戒毒医疗机构吸毒成瘾认定程序(试行)》和《陕西省戒毒医疗机构吸毒成瘾认定标准(试行)》。建成使用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场所35个,配备床位2408张,累计收治病残吸毒人员2.2万余人次,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位居全国前列。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列入“平安关爱”帮扶计划,不断夯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基础工作。三是预防为本、防范为先,确保禁毒预防教育全覆盖。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先后举办“倾听禁毒声音 共创绿色家园”、“防范毒品滥用 共享健康人生”“禁毒宣传进万家”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禁毒氛围。两次公开销毁各类毒品及制毒物品共计3.175吨,对毒品犯罪活动形成了有力震慑。积极创新禁毒宣传方式和手段,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禁毒部门的新媒体宣传矩阵,“陕西省禁毒”微信、微博活跃度稳居全国前列。全面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全省中小学校、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率达99%,全省新发现吸毒人员和现有35岁以下吸毒人员分别比2016年下降87.84%、70.42%。四是强化管控,防范流弊,推动制毒物品管控新闭环。推进落实《陕西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三年规划》,进一步规范全省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开展制毒物品“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对化工园区、医药市场等重点部位和涉芬太尼类前体物质、醋酸酐、麻黄碱等67类重点物品以及反应釜、离心机、磁共振等6种重点制毒设备开展常态化排查管控,全省共管控易制毒化学品企业3674家,管控率均达到100%。强化监管核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核查进口易制毒化学品丁内酯42个批次、358.32吨。不断深化部门协作,与省体育局联合签署《预防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合作机制协议》,积极防控兴奋剂违法犯罪风险隐患;联合卫健、药监等部门对省内麻精药品监管工作开展多轮次专项检查,坚决防范麻精药品替代滥用。五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着力推进综合治理格局新提升。先后对39个县区进行重点整治,其中4个国家级重点整治县(区)成功实现“摘帽”,35个省级重点整治县(区)毒品问题严重状况得到明显扭转。大力推进示范创建,宝鸡市被国家禁毒委命名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西安、铜川、渭南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城市名单。持续助力脱贫攻坚,不断加大对涉毒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产业扶贫和兜底保障,全省7242名涉毒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积极推动禁毒立法工作,对禁毒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完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断推进科技应用,深化国家毒品实验室陕西分中心建设成果应用,自2021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陕西分中心共检测新精神活性物质样本440份、毛发样本5200余份、污水样本3800余份,为63起案件侦破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大幅提升了我省禁毒工作的打击管控水平。
李向阳指出,2022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破案、抓人、缴毒三项数据同比均下降50%以上;毒品犯罪案件从2013年最高峰的4341起,降至2022年的530起,案件总体降幅达87.89%。省内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萎缩,“零包”贩毒、非法持有等末端毒品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但由于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禁毒工作仍然面临毒品贩运渠道愈发隐蔽、毒品滥用种类不断增多、犯罪手段迭代升级特点明显等诸多风险挑战。他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高站位落实禁毒工作责任、高标准推进毒品问题治理、高水平推进禁毒科技创新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禁毒工作主体责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毒品治理格局。
记者问答
1.刚才发布中提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简要介绍一下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李向阳
陕西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共57条。主要内容和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遵循上位法,保证法制统一。二是构建禁毒格局,明确工作职责。三是针对禁毒新形势,健全完善相应规定。四是规范完善两类场所,加强公共场所禁毒职责。一类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一类是公共场所。五是加大法律惩戒力度,突出法规刚性和可操作性。
2.我们了解到随着禁毒严打整治的不断深入,吸毒人员将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吸食物的情况愈发普遍,请介绍一下我省新精神活性物质打击治理有关情况?
孙晓刚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禁毒总队总队长
近年来,随着我省禁毒严打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缉毒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涉毒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执法打击,我省毒情形势出现了一些变化,以海洛因为代表的第一代毒品和以冰毒为代表的第二代毒品滥用吸食问题得到明显的遏制,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逐步成为我省禁毒工作新的突出问题。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有卡西酮类、哌嗪类、苯乙胺类、人工合成大麻素类、芬太尼类以及其他非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列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甚至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的物质。目前,我省发现的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件主要以合成大麻素为主,2021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物质整类列管以来,我省共破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刑事案件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1人,缴获各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11.3公斤;各项打击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专案侦办工作及打击战果多次受到国家禁毒办通报表扬。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级禁毒部门将坚持重拳出击,持续深化新精神活性物质严打整治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实战经验,在机制创新上再下功夫,在打击策略上再下功夫,确保有效遏制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我省发展蔓延势头,同时我们将结合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毒品滥用、共享健康人生”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近年来“互联网+寄递贩毒+电子支付”非接触式犯罪手段呈高发态势,请介绍一下我省涉网络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
王龙
陕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
近年来,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寄递渠道+电子支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大幅攀升,我省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涉网络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有: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发布涉毒信息,订购、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利用网络物色、诱骗、招募“马仔”贩运毒品;利用网络传授制毒技术;利用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移动支付手段进行毒品联络和交易;利用网络空间聚众吸毒、交流体验,引诱他人吸毒等等。此类案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犯罪成本低,跨时空性强。利用网络贩卖毒品,成本低、速度快、覆盖面广,使毒品犯罪活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跨区域、跨国界更加普遍。二是隐蔽性强,公安机关取证困难。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网名或者化名隐匿真实身份,用黑话、暗语进行联络,使用聊天记录阅后即焚的新型通讯软件进行联络,使用虚拟货币支付毒资,使用虚拟IP地址隐藏犯罪地,实现“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无接触交易,增加了侦查取证难度。三是犯罪已经形成制、贩、运的产业链条,现实危害大。毒品信息在网络大肆传播,容易误导、诱使青少年吸食毒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提升精准发现、精准管控、精准查缉的能力,同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对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信息的检测,同网络运营者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交制度,明确案件线索移交方式和期限,要求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采取停止传输、删除违法信息、留存后台日志等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我们要大张旗鼓跟进预防和打击网络涉毒犯罪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加强针对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的宣传力度,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