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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11时5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文件名称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索引号 016048076/2023-0022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安部令第16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7月03日11时5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21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5年8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79号)。

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