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复函 | ||
索引号 | 016048076/2023-0045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公函〔2022〕3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10时06分 |
舒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的无序增长成为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随之产生的老年代步车动力超标,驾驶人老龄化,无任何驾驶经验和驾驶资质,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等一系列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上更是一片空白,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城市出台了禁售、限行、禁行等一些措施,由于缺乏政策、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社会反映强烈,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收效甚微。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在对老年代步车尚不能挂牌及实施有效管理的现状下,主要采取三条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强化对道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日常安全管控,以及时劝诫、引导车主安全驾驶为主,辅以专项整治管理措施,依法严查其肆意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老年代步车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标准和驾驶人要求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安交警“双微”平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习惯。其次是多层面、全方位主动宣传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后果,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违规车辆,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尤其是今年以来,针对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载人等交通乱象,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平安出行,全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交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市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公通字【2022】5号),在全市各县区同步进行,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就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载客、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向调头、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净化了道路交通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面对面向群众讲解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危害,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良好习惯。多层面、全方位宣传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后果。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销售、使用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以及公安交警“双微一端”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违规车辆,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二、加强部门联动,规范路面执法。
各县(市、区)公安交管、交通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结合“逢五逢十”、周末夜查专项整治,以上下班、夜晚等时段为重点,紧盯城郊结合部、医院周边、火车站附近、客运场站周边等重点路段,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设置卡点,强化路检路查。对从事非法上路载人的老年代步车,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驾驶老年代步车的当事人采取首次以教育劝导,下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劝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规,不再驾驶此类车辆上路非法营运。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向调头、非法改装,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要分清驾驶主体,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要以引导劝解、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于年轻人驾驶老年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老年代步车成为“违法护身符”。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整治工作。
各县区交警大队积极组织民警在各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加大查处管控力度,在日常工作中立足路面巡查,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管控力度,巩固前期整治效果,防止泛滥态势死灰复燃。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扣留车辆。特别是石泉大队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管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一是安排各交警支队对辖区老年代步车展开滚动摸排和信息录入,落实“一车一人一档”户籍化管理。二是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常态化大力宣传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开展情况及电动车登记上牌政策等,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以县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布《石泉县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告》《致全县电动车车主的公开信》《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致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三是由各镇政府牵头,组织村组(社区)通知辖区居民未上牌的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行驶。四是各交警中队科学安排警力,加强路面集中管控。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同步开展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对石泉大队成熟的管理模式总结成示范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
通过上半年的集中整治,全市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得到有效扼制,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好转。旬阳市、石泉、汉阴县市场无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今年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4652人次,警车664辆次,排查整治老年代步车1926辆,查处违法老年代步车 67辆,签订告知书594份;整治期间,教育宣传72场次,受教育人数8300 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156份,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管理方面由于无法可依。且驾驶人无需驾驶资质,车辆无需办牌办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原则,交警部门只能劝导纠违,批评教育,管理效果欠佳,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管理。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常态化管理,坚决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将继续把老年代步车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形成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严管高压的态势;持续不断地宣传,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使群众正确认识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了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康市公安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915-8170200
公文PDF原件:安公函〔202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