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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1日16时5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公安部7月2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净化网络生态、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环境的举措成效情况。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副局长李彤、二级巡视员张俊兵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主持。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在发布会上通报:

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乱象频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今年4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借热点案事件编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公安机关分类分级、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借热点案事件有组织编造传播谣言的策划者、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

专项行动中,共侦办此类案件500余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1%。其中,云南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云南工商学院有女生遭3名黑人性侵”网络谣言的李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四川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大学生涉嫌卖淫800余次,赚120余万元”网络谣言的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团伙。

公安机关将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与“净网2023”、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利用热点话题炒作实施敲诈勒索,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引流牟利,以及为虚假信息有偿代刷“转评赞”的“网络水军”团伙扩线深挖,依法开展侦查调查和打击处置。

专项行动中,依法侦办“网络水军”案件1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0余人。

其中,河北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利用热点话题炒作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浙江公安机关侦办一起使用群控软件提供虚假“点评赞”服务的“网络水军”案件,目前已依法刑事处理9人;山东公安机关侦办一起粉丝数量超过150万的网络大V,利用制造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案件,目前已依法刑事处理3人。

三是加强网站平台源头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同互联网企业、网站签订违法犯罪信息清理整治责任书,督导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对案件侦办中拒不配合、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的网站平台,坚决开展“一案双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其中,湖南公安机关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造成网络谣言大量传播扩散的某短视频平台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江苏公安机关对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造成网络谣言传播的某科技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北京、广东、上海公安机关与新浪微博、快手、腾讯、小红书等大型互联网平台联合发布“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倡议书,号召广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四是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综合运用警情通报、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平台依法上网、依法办网。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累计发布相关宣传报道文章1.5万余篇,利用“公安部网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曝光典型案例1400余起。此前,公安部已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共计20起典型案例,今天再向社会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正在开展主题为“打击网络谣言、网警在行动”的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别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氛围。希望媒体记者、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互联网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净化网络生态,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来源: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