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伴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达声,在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江畔的澄江渡口,护鱼工罗玖明熟练地驾驶执法巡逻艇,开始了一天的江面巡逻。
为了让母亲河休养生息、修复其生态环境,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公安部组织长江流域15省(市)公安机关和长航公安机关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简称“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侦破涉渔刑事案件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万人,长江流域规模性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曾当了20多年渔民的罗玖明,自从长江禁渔后就“转行”成为一名护鱼人。他说,与刚“转行”时的忙碌相比,如今这片水域的非法捕捞行为越来越少。
以打促禁,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犯罪
潜水服、防鲨枪、橡皮艇……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食药环支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查获不少作案工具。
“难不成是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今年1月,北碚区公安分局民警辛正立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疑似非法捕捞线索。收到线索后,重庆市公安局“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办公室随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
民警多次往返于重庆市多地,对大量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摸排出一个以张某某、吴某某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专案组安排专人连续数日对作案河段进行蹲守,摸清作案规律,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渔获物200余公斤,查扣潜水服等作案工具。
专案组联系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的专家对该案渔获物进行认定。及时固定证据后,北碚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在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和警风监督员的监督见证下,将存活的江团、尖口铜鱼等放生。
“该团伙反侦查意识强,作案手法专业,多次深潜使用电捕工具实施非法捕捞。”北碚区公安分局“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刘小松介绍,该团伙非法捕捞犯罪活动涉及“捕、运、销”全链条,捕捞的渔获物被贩卖至多个水产品门店及餐馆。
公安部掌握情况后,将该案列为部督专案重点推进,部署相关省市同步跟进,全链条深挖彻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等地公安机关拓展研判、串并扩线出长江流域部分省份共2400余人涉及潜水电捕鱼相关线索。
“潜水电捕鱼隐蔽性强、流动性大、非法收益丰厚,单次作案所得渔获物动辄成百上千斤,不法人员受利益驱使顶风作案。”重庆市公安局“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环保总队总队长黄志胜说,该专案目前共抓获嫌疑人113人,现场查获渔获物600余公斤,成功斩断跨渝黔桂三地的“捕、运、销”非法捕捞链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坚持以打促禁,把打击重点放在团伙犯罪、跨区域跨流域犯罪、新型犯罪等方面,强力攻坚、全力突破,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高压严打态势。
立体防控,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
“团伙作案的案件少了,明目张胆捕捞的少了,牟利性非法捕捞少了。”谈及这几年的长江禁渔工作,长航公安上海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喻欣说。“知道禁渔的人多了,水里的鱼多了。”一位上海市民说。
长江禁渔带来的“少”与“多”,与加强巡防、宣教密不可分。专项行动以来,许多祖祖辈辈打鱼的退捕渔民,对长江禁渔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现在他们不仅自己不会再去捕捞,还主动进行禁渔宣传。
记者跟随长航公安上海分局的巡逻艇在江面上看到,主航道上往来船只忙碌,在吴淞口锚地,不少船只在等待码头装卸货。
“我们积极构建立体化巡防格局,针对辖区水域自然保护区多、涉渔案件多发的特点,在长江上海段下游水域增设检查站,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保护区周边水域巡逻,对货运船舶携带违规渔具等行为开展针对性检查,并进行宣传教育。”长航公安上海分局政委蒋剑介绍,通过突出源头治理,加强打防管控一体化构建,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信息技术的运用,推动禁渔工作的持续高效运转。借助长江口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长航公安上海分局可以实时了解辖区内船舶的航行或滞留情况。近年来,长航公安上海分局在传统“人、车、船”巡防的基础上,注重技防,以案件高发水域、沿岸、滩涂等为重点,采用“常态+高峰”相结合的巡防模式,全面动态掌握水域态势,实现多元化、立体化巡防。
公安部先后印发公安机关切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内河水域治安防控工作的意见;指导在重点水域布建智能感知设备,对重点水域实施立体化防控;牵头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在沿江重点水域、场所等张贴禁渔警示宣传海报,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公安机关坚持立体防控,挤压犯罪空间,不断提升日常管控效能,筑牢禁渔防线。
协同联动,不断提升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合力
湖北省荆州市境内有长江黄金水道483公里、长江故道93公里,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渔业资源丰富。长江十年禁渔开展以来,长江里的珍稀物种江豚出现频率显著增加。
“有人在陈家台村长江航道内电捕鱼。”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埠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发现长江航道中间疑似有人驾驶小船非法捕鱼,但派出所没有巡逻船只,民警迅速联系长航公安荆州分局请求船只增援。长航公安民警迅速驾船赶到现场,协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021年4月,公安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组织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机关签订区域警务合作协议,以长江干线为牵引,打造了“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合作新格局,将长航公安机关垂直管理和水上执法优势,与地方公安属地管理和侦查资源优势相结合,形成“1+1>2”的协同联动、合成作战优势。其中,以长江大保护为契机,荆州市公安局与长航公安荆州分局联合侦办非法捕捞案件13起。
今年3月,浙江省嘉善县渔政部门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于渔获物数量已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即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将案件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侦办。
“青浦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做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勤联动,以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为抓手,统筹吴江、嘉善等地公安、渔政执法力量,落实情报线索共享、合作打击整治、统一执法标准等工作措施。”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重庆与川鄂湘黔4省签订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市内各区县各部门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建成多个省际渔政工作站、长江禁渔警务联络室,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勤联动机制;上海公安不断加强长三角区域警务合作,积极对接法院、检察机关、农委、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共同签署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的备忘录……
“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同涉江行政主管部门联动配合,增强行刑、警种、区域、江地之间的联动协作,将执法监管、排查整治和打击犯罪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合力,充分发挥合成作战效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以深化推进“平安长江”行动为抓手,继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禁渔宣传活动,确保禁渔禁捕工作常态长效,为共抓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