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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公安“五个强化”重锤打击破坏生态类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08时1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岚皋县公安局坚持“五个强化”重锤打击破坏生态类违法犯罪,全力确保全县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平安稳定。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一议题”专题学习3次,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王小洪部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和美岚皋建设贡献公安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加强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工作,岚皋县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全局各部门、派出所树牢全局“一盘棋”思想,全面深化推进“所所融合”工作机制,由森林警察大队牵头,强化各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基础支撑,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古树名木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案件侦破,加强对林区和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巡逻排查,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风险,坚持把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统筹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打击整治,严惩违法犯罪。紧扣维护生态资源安全,扎实组织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查隐患、破火案”“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昆仑2023”行动,以“春季治安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和集中整治,检查排查乱点乱象260余处,深入开展发现涉林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20余起。今年以来,全局共侦办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等涉生态类刑事案件1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人;协同县林业局办理林业和野生动物植物行政案件11起,处罚11人,协同农业农村局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政案件7起,处罚8人;清理收缴铁夹15个、猎套30余幅、渔网渔具20余幅。重锤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有效维护全县生态资源安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整治。进一步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协作配合,以深化“林长+警长”工作为抓手,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县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业务交流六项机制,构建了新形势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新协作模式,实现林长制与公安工作有效衔接,形成了利用公安力量加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今年以来,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执法协作,相互提供案件线索信息,强化行刑衔接,形成了部门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风险防范,维护资源安全。森林火灾是严重威胁生态资源安全的大敌,岚皋公安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四负责、四协同”工作任务,积极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组织宣传车深入林区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今年以来张贴通告300余张、发放宣传围裙350个、发放宣传手提袋400余个、悬挂横幅50余幅、宣传车巡回宣传60余场次;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森林火警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督查检查10余次,联合应急等部门积极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今年已出动警力580余人次,警车96台次,巡查重点区域177处,排除隐患56处,查处和制止非法野外用火行为19起,批评教育19起21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隐患,保障了林区平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