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理城镇交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安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迅猛增加,规模建设持续扩大,机动车辆保有量和城镇辖区公路里程不断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安全管理工作日益加重。为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公安交管部门多措并举,联合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强化集中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强化综合治理,建立综合治理交通机制。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各县区交安委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真正做到摒弃部门利益抓交通管理,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同时,积极与城管、交通等多部门协同作战,从根源上解决道路交通拥堵、市容秩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密织城市秩序综合治理网。
二、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管控力度,科学调整改进勤务管理模式,高峰期加大对交叉路口、交通拥堵点的警力部署,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发生率。集中整治违法停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对路面行车秩序的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区域整治,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群众舆情反映突出的中心街、商贸街等路段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及时排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是否为“僵尸车”,全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针对辖区二、三轮电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棚进行集中清理。落实“高峰岗”错时勤务机制,加大对辖区城镇国省道、主要路段路口等交通堵塞点段的巡查力度,遇有交通堵塞,及时安排警力进行疏导,确保不发生交通堵塞。
四、强化交通宣传,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围绕“一盔一带”“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社会群众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不定期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报;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推动交通安全公益性活动有序开展。针对节假日期间酒后驾驶增多的实际情况,联合客运企业、驾校等单位开展“拒绝酒驾醉驾”、“零酒驾”创建主题宣传活动。在辖区城镇人流量密集地区,开展“车让人、人守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进行文明劝导活动,对城镇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劝导,营造了浓厚的宣传声势。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全市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康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3891559229
公文PDF原件:安公函〔2023〕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