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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二次酒驾”,2名驾驶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4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曝光两起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遵规守法出行。

案例一:2023年9月3日21时02分,马某饮酒后驾驶陕GP***0号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香溪洞景区路段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马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值为60毫克。经公安网查询发现,马某曾于2021年4月27日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处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马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2023年9月10日21时15分,张某某饮酒后驾驶陕BB***0号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巴山西路西堤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张某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值为36毫克。经公安网查询发现,张某某曾于2016年11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马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