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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心城区疏堵保畅相关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有效疏解安康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全面提高通行效率,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畅通有序、文明舒心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安全车速,提高通行效率

1.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有关规定,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按照行驶路段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的限速上限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合理控制车速,杜绝超速行驶和过低车速行驶,确保高效顺畅通行。

2.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齐全有效,均投保机动车交强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指南》拍照后快速撤离,并自行前往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或使用手机交管12123APP根据操作提示,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处理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因轻微刮擦事故占用行车道造成长时间、大面积、长距离拥堵。 

二、规范文明行车,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文明礼让行人,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换车道,不乱停乱放,直行车辆严禁占用右转专用车道行驶,不得有开车接打手机、回消息等分心驾驶和妨害安全驾驶行为。

4.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不得随意变道、穿插、抢行、占道,上下车停靠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靠边驶入专用停靠点和泊车港湾,严禁在道路中间随意停靠上下客,造成交通拥堵。

5.摩托车、电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应严格按照规定车道靠右行驶,规范行车停车,严禁逆行、抢行和随意占道停放等违法行为,影响正常交通通行秩序。

三、科学规划路径,建议错峰出行

6.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关注路况信息,充分运用好公安交警及媒体路况信息提示、地图导航软件等媒介,科学规划出行路径,尽量避开上下班、上下学等出行高峰时段,尽量避开学校、医院、大型商业活动场所周边和施工等拥堵易发生路段,择时错峰、择路绕行,避免交通拥堵加剧。

四、践行低碳理念,倡导绿色出行

7.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应筑牢“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自觉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参与低碳绿色出行行动,建议尽可能多选择步行、拼车、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非必要不开车,尽量减少环境承载和道路出行压力,共建共享低碳环保、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公安交警部门将综合运用电子抓拍、现场查处和路面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