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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2日14时0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29号)、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岚住建发〔2021〕97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拟对2021—2022年已通过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82户轮候家庭进行公开抽签分配公租房房源。现将岚皋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一、分配对象

2021—2022年已通过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82户轮候家庭(详见附件1)。

二、分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6日(周四)上午9:00。

地点: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三、房源

本次提供抽签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共32套(详见附件2)。其中:
    1.单间(17套)

(1)东坡保障性住房小区5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24.44平方米2套、26.52平方米3套。

(2)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12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约为21.13平方米2套、23.41平方米3套、23.37平方米3套、22.9平方米4套。

2.一室一厅(9套)

(1)东坡保障性住房小区3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约40.91平方米1套、40.7平方米2套。

(2)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6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约45.82平方米1套、40.66平方米1套、37.62平方米4套.

3.两室一厅(6套)

均在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户型建筑面积约52.9平方米1套、54.94平方米1套、62.38平方米1套、65.69平方米2套、62.32平方米1套。

四、抽签分配办法

根据《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抽签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一)抽签方式

第一步:抽签人凭身份证原件(如是受委托前来抽签的,必须同时出示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签到区”进行身份确认并签到。

第二步:主持人宣读抽签规则。

第三步:监票员检查票箱,投放房源。房源房号预先打印准备好,每批次抽签时由工作人员装入抽签箱并搅匀,确认后开始抽取。

第四步:开始抽签。主持人按照家庭类型以轮候顺序点名,点到名字的抽签人凭身份证上台,经监票员确认后抽取一个“房源”,并凭“房源”签到工作人员席进行房号确认登记。

第五步:抽签结束。凭抽签结果和身份证自行到分配小区查看房屋现状,按照抽签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租房合同签订手续。如对房屋现状不满意等原因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轮候资格随即取消。

(二)抽签规则

1.抽签顺序以申请人申请公租房的时间为先后顺序,分户型进行抽签。

2.抽签办法采用家庭人口结构对应符合分配的户型,按照轮候顺序进行抽签分配,房源数量和轮候对象户数对应比例为1:4。

3.抽签开始后,抽签人按照主持人叫号依次抽取“房源”签,每人抽签时间不超过2分钟。本次抽签时间结束仍未到达现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4.抽签结束后,抽签结果要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及公租房小区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

特别说明:按照《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军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伤残退休军人、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优秀青年志愿者、城市归侨侨眷家庭、计划生育特困户优先予以实物配租,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有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家庭可优先选择楼层。

五、参加人员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县住建局(物交所)相关负责人、轮候家庭代表、群众代表(城区2个公租房小区各1人)。

附件1:20231109152500_3365.xls

附件2:20231109152519_6177.xlsx.xlsx

附件3:20231109152534_0034.doc.doc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