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自2023年11月13日起,对中心大街进行沥青面层及道路标识标线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施工范围:中心大街全段。
2、施工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若该时间内工程未完工,则施工时间顺延至工程完工之日。
3、施工内容:道路面层和标识标线施工。
4、注意事项:施工期间所有社会车辆禁止通行,行人走人行通道出行,不得进入车行道影响施工,破坏施工围挡设施。
请周边居民、住户提前做好准备,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让施工区域。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按照现场交通指示标识通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