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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11时2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12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平安长江”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据通报,2020年以来,公安部连续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长江规模性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活动。今年3月,公安部又组织沿江15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了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平安长江”行动,突出打击涉渔、涉砂、涉水运物流犯罪以及依法整治长江水运秩序的“三打击一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共破获相关刑事案件6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名、打掉团伙815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1800余次、整治重点水域、场所等5100余处,有力维护了长江水域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

“平安长江”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1、安徽铜陵刘某高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9月,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2023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程、周某、丁某明等人为首的多个非法捕捞团伙,多次在长江铜陵段干线水域利用电捕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通过犯罪嫌疑人刘某高、于某城等人贩销至江苏、安徽等地。

2、江西赣州张某铮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经查,2022年4月以来,张某铮等人多次在阳明湖上犹县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通过犯罪嫌疑人汪某征等人贩销至浙江、广东、上海等地。

3、湖南益阳郭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3月,湖南省益阳沅江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2022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皮某亮等人,多次在南洞庭湖沅江段利用电捕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贩卖至当地水产市场。

4、重庆“1·1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3月,根据公安部“长江办”下发的线索,重庆市公安机关会同湖南、贵州、广西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新型潜水电捕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查扣涉案船舶14艘。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康等人为首的多个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购买犯罪嫌疑人张某港等人自制的潜水电鱼设备,流窜至重庆、湖南等地非法捕捞水产品。

5、四川广元“11·1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11月,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涉案船舶7艘。经查,202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梅某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长期在青川县白龙湖流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贩销至绵阳、成都等地。

6、“10·8”非法采砂案

2023年5月,根据公安部“长江办”下发的线索,江苏、安徽以及长航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0名,查扣涉案船舶17艘。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非法采砂犯罪团伙,并与相关采砂船团伙、黄牛团伙、运输船团伙勾联,在长江江西段彭泽水域大肆盗采江砂,并贩销至江苏、安徽、江西等地。

7、湖北孝感郑某才等人非法采砂案

2023年4月,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扣涉案船舶5艘。经查,202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才、郑某等人利用非法改装的隐形吸砂船,在汉江汉川段非法盗采江砂,并贩销至湖北仙桃、天门等地。

8、湖北荆州“6·27”非法采砂案

2023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经查,2023年6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凡某田、樊某天等人为首的家族式非法采砂犯罪团伙,多次在长江荆州、宜昌交界水域非法盗采江砂,并贩销至湖北荆州、宜昌、重庆巫山等地。

9、上海松江区顾某权等人非法倾倒渣土案

2023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在黄浦江水域非法倾倒渣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经查,自2023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顾某权伙同张某宝、姜某路等人,在使用渣土船将建筑渣土运至黄浦江水域后,利用预先架设挖掘机的作业船,将建筑渣土大肆非法倾倒。

10、江苏镇江“2·20”系列盗窃案

2023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水运物流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经查,2022年3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马某兵为首的盗窃运输物资犯罪团伙,多次在江苏镇江、淮安、安徽马鞍山、湖北黄冈等地码头,伙同运输船主盗窃承运的煤炭、石油焦等货物。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战略部署,以继续组织开展好“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打击犯罪、水域防控等“三打两防一建设”重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长江之稳为全局之安作出应有贡献。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的治本良方,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深刻变革。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长江大保护中来,坚决守护一江碧水,携手共建安澜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