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和《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结合招聘录用情况,现对部分空缺岗位进行公开调剂,并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岗位
本次调剂岗位共7个,计划招聘人数14人,详见附件1《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调剂岗位表》。
二、调剂原则
本次调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三、调剂对象和要求
(一)调剂的对象
已参加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及以上,且考试类别相同的考生。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报考条件的规定。
2.符合调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三)不得参加调剂的情形
1.本次招聘已经录用的考生。
2.本次招聘考察环节不合格的考生。
3.本次招聘报到后弃权的考生。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30。
申请调剂的考生,进入报名系统(需重新注册,再登陆)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92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参加调剂后,其报考岗位为申请调剂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7:30。
参加调剂人员,按《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调剂岗位表》的岗位条件和要求,遵循“条件相同、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调剂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未达1:3比例的调剂岗位,可以等额开展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申请调剂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二)调剂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调剂报名人员审查结果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体能测评
1.通过资格审查的调剂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参加2023年安康市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评要求及标准按《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执行。
(四)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调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参加原岗位面试的考生,如不参加本次调剂面试,需做出个人承诺,面试成绩以原岗位面试成绩为准,如参加本次调剂面试,面试成绩以本次结果为准。
未参加原岗位面试的考生,需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本次结果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按原公告执行。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调剂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缴纳。
4.体检要求及标准按原公告执行。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标准遵循《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原公告执行。
3.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问题反映,或者收到不良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聘用方式与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3.公示、聘用要求及条件参照原公告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辅警招聘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安康市公安局和社会监督。申请调剂的考生要诚信报名、诚信参考,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调剂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执行。
2.考生报名调剂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调剂环节中若有递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调剂工作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安康市公安局的监督下开展。
4.报考人员需要咨询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